當需要理論強調動機的內容時,期望理論強調過程。這個理論首先由Vroom(1964)提出。期望理論(有時也叫VIE理論或工具性理論,包括價值、工具性、期望)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解釋人們怎樣選擇他們可能進行的行動。對于采取的每一個行動,這個選擇過程被看做是對以下三個因素進行認知的、計算性的評價:
- 期望:如果我嘗試了,我能夠完成我正考慮的這個行動嗎?
- 工具性:執(zhí)行這個行動將會得到可以確認的后果(獲得獎賞)嗎?
- 效價:這些結果對我有多大的價值?
Vroom(1964)提出期望和工具性可以表達為可能性;效價可以表達為主觀的價值。他也認為,期望、工具性和效價的功能是促使個體做出行動的力量。換句話說,V、I、E三者相乘的結果決定了動機。這就意味著其中任何一個因素為零,那么進行某個行動的總體動機就會是零。比如,如果一個人認為他或她沒有能力完成一篇論文,那么我們就沒有必要繼續(xù)追問進行這個行動的可能性是多大。
如果期望理論是正確的,那么它將對管理者有重要意義。這些管理者通常希望激勵員工很好地履行他們的責任。為了達到這個目的,管理者需要保證下面三個情景都得到滿足:
- 員工認為,他們自己至少具有足夠的必要技能來完成工作(期望);
- 員工認為,如果他們工作完成情況良好,或者至少是合格的話,他們將受到獎賞(工具性);
- 員工認為,對成功的工作績效提供的獎賞是有吸引力的(效價)。
雖然VIE理論很有吸引力,但對它進行考察的研究結果并不理想。就像需要理論一樣,它也已經(jīng)過時了。Van Eerde和Thierry(1996)發(fā)現(xiàn),1990年前關于VIE的74個研究,但是1990年以后只有10個這樣的研究。Van Eerde和Thierry(1996),以及Schwab等人(1979)對可獲得的研究進行了總結,得出以下結論:
- 沒有發(fā)現(xiàn)對期望進行測量的研究,或者將期望和工具性一起測量的研究,對努力或/和績效的研究要好于單獨測量期望和工具性的研究;
- 通過對這三個因素相加來預測行為,至少和把這三個因素相乘來預測行為一樣好;
- 當任何一個結果有負值的時候(也就是,被看做是不需要的時候),這個理論是沒有用處的;
- 相對于把行為作為測量結果而言(比如績效、努力或者選擇),當結果測量是一個態(tài)度(比如是目的或者偏好)時,這個理論預測更好;
- 對V、I、E的自我報告測量,通常建構很差;
- 大多數(shù)研究比較了不同人群(也就是組間研究設計),而不是針對同一個體比較不同的結果(也就是組內研究設計)。后者能更好地考察VIE理論,因為這個理論是針對個體對兩個不同行動的偏好如何進行預測;而不是針對兩個人對同一個行動的偏好如何進行預測。當使用組內研究設計的時候,結果更可能支持這個結論。
前四個觀點反映出,整體而言VIE理論是比較糟糕的;另外兩個觀點與研究設計的局限有關,而不涉及理論本身的問題。但是,即使理論不是完美的,它對于辨別動機過程潛在的決定指標仍然是很有用的,只不過他們沒有像VIE理論預測的那樣結合在一起。正如Landy(1985)指出的那樣:
這個方法的認知本質對于探討精力消耗(Energy Expenditure)的本質做了很好的工作……經(jīng)理人們能夠理解和應用包含在這個理論中的每一個成分,比如,工具性就很容易使人明白。經(jīng)理人能夠使用這些原則清楚地為下屬安排結果間的關系(比如,提升導致工資的提高,四次無故缺席算做曠工一天)。同樣,經(jīng)理人能夠對良好績效表現(xiàn)進行系統(tǒng)化的獎賞,建立“努力一獎賞”的可能聯(lián)系。
最后,我們應該注意到,為什么某個人賦予某個結果一定價值或者不賦予價值,VIE理論對此很少關注,需要理論沒有任何概念來解決這個問題。VIE理論提出,我們可以詢問個體他們對于某件事情賦值多少,但是不要過多關注為什么他們這么賦值。這是VIE理論關注于過程而非內容的另一個證據(jù)。